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發了“關于建立注冊商標質押登記申請受理點的通知”,決定建立工商局在浙江省25受理工商局,工商局新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湖北省,宜昌市工商局等點。登記機關今年開始在7月1日開展工作,收集代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登記文件,頒發登記證書,不收費。
這是上汽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與優化服務改革放電管的權力下放所需的重要舉措部署。此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臺州市于2015年6月30日成立,浙江省市場管理局試點全國首個注冊商標質押登記申請受理點,開始的注冊商標質押登記改革。
臺州接受點成立以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社會上各方面的充分肯定。截至2015年底,到接收點已辦理質押登記239筆,同期全國總量的40%以上,近10萬的信貸總額。在此基礎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擴大試點的浙江接收點的范圍省工商局工商局成立25獲得積分。
根據“通知”的要求,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開展相關業務接收點,接受商標局的業務指導。當事人提交的指控代表商標局注冊商標質押登記申請文件的接收點和發出適當的注冊商標質押登記證等相關證件。登記機關應當受理核查處理人員的應用程序的標識,使申請文件,申請文件和列表的列表,并會得到及時的照顧和商標局。當接收點的業務,我們不收取從黨的任何費用。
新注冊商標質押登記申請受理點名單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務部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務部
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務部
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沉陽市,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北省石家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山西省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務部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福建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西省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泰安市,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北省襄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長沙市管理
廣西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務部
重慶市江北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德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