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城市在獨立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和“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現就企業所得稅法的問題,通知過程的執行情況如下:
首先,租金收入確認問題
根據“實施細則”第19條的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租賃收入從使用的包或獲得其他有形資產的權利,該交易應為承租人的合同或租賃的協議,支付確認收入的實現日期。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提供多年的租賃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提前的基礎上,根據“實施條例”第九條的收入和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以前述收入的認可在此期間租賃,甚至包括在相關年度分期付款的收入。
出租人作為我國機構擁有一席之地,并采取真正申報繳納非居民企業的企業所得稅,也按本條執行。
II。收入確認債務重組事項
企業債務重組,收入應在合同或債務重組協議生效的認可。
三,關于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
當公司的收入的所有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確認收入的實現。扣除股權獲得的費用后,股權轉讓所得發生后,為股權轉讓所得。根據分配的股東權益有可能在股權轉讓所得的計算企業不能扣除留存收益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金額。
四,關于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收入確認問題
股權投資企業獲得的股息,紅利等收入,應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定的利潤或轉換分配的日期來確定收入。
投資企業權益資本公積(票)溢價形成的股權,紅利投資企業遺漏,分紅收益,投資企業不得增加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五,計稅基礎確定問題上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由于項目資金未取得合同規定的全部發票金額尚未結算暫按可計入固定資產計稅基礎折舊,直到取得發票的調整。但是,這種調整應該在投入使用12個月后的固定資產。
六,關于免稅收入對應的費用扣除問題
根據第27條,“實施條例”第28條規定,企業的免稅收入,以獲得相應的費用,除另有規定外,應納稅所得扣除額的計算。
七,企業策劃者不能算作年度虧損問題
年度公司自生產經營,企業利潤和損失計算的開始??的一年的開始。組織生產和企業從事組織費用操作過程中前進行發生的活動,應作為利潤計算或損失應按照“關于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重要的幾個問題銜接的通知”(國稅函[2009] 98號)第九條的規定。
八,在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計算業務招待費的問題
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從投資組合公司股利分配股息和股權轉讓這樣的收入可以按比例的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規定計算。